智能制造工程※
发布时间:
2025-07-12 访问量:[]
智 能 制 造 工 程 专 业 ( 专 升 本 ) 人 才 培 养 方 案
一、专业基本信息
专业名称:智能制造工程
专业代码:080213
办学层次:专升本
二、培养目标与人才规格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面向智能制造产业前沿,致力于培养掌握扎实的自然科学基础理论及机械、电子、计算机、管理等多学科交叉的工程技术知识,拥有良好职业素养、一定的国际视野和较强的创新实践能力,具有分析、解决智能制造系统复杂工程问题的能力,能够胜任智能制造产品及系统的分析设计、集成开发、运营管控和咨询服务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
上述培养目标具体描述为以下几项:
1.具有高尚的思想品德、职业道德、社会责任感及人文科学素养,能在工程实践中严格遵守职业规范,履行责任,致力于服务社会。
2.熟悉本专业领域宽广的知识理论和前沿技术,具备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熟练运用科学的方法和使用现代工具,从事智能制造装备及系统的研究、集成开发、规划分析、运营管控和咨询服务的工作。
3.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系统思维及可持续发展理念,能在智能制造工程及相关领域的实践中综合考虑社会、健康、安全、法律、环境及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影响,解决智能制造工程领域复杂工程问题,成为所在工作领域中专业技术(管理)骨干。
4.在工作中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具备一定的国际视野,具有在跨文化和多学科背景下有效交流、沟通、组织协调及管理的能力。
5.具有较强的终身学习意识和自我提升能力,能够持续学习,快速适应智能制造相关领域前沿技术发展、职业发展与岗位变迁。
(二)培养要求
1.知识
(1)掌握数学、物理等自然科学基本知识,理解工程问题的数理本质及其表述方法。
(2)掌握一定的工程基础知识和计算机技术基础知识,能用于各类复杂智能制造工程问题的建模、推理和计算。
(3)掌握智能制造工程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专业基础知识,并能用于解决智能制造复杂工程问题。
(4)掌握智能装备、智能运维相关的智能制造工程专业知识,并能用于解决智能设计、智能装备、智能生产中的复杂工程问题。
2.能力
(1)能够应用数学、自然科学和工程科学的基本原理,识别、表达、并通过文献研究分析复杂工程问题,以获得有效结论。。
(2)能够设计智能制造复杂工程问题的解决方案,设计满足特定需求的智能制造装备、产线、智能工厂或智能制造工艺流程,并体现创新意识,考虑社会、健康、安全、法律、文化以及环境等因素。
(3)能够基于科学原理并采用科学方法对智能制造领域的复杂工程问题进行研究,包括设计实验、分析与解释数据、并通过信息综合得到合理有效的结论。
(4)能够针对智能制造领域的复杂工程问题,开发、选择与使用恰当的技术、资源、现代工程工具、信息技术工具和人工智能工具,包括对智能制造复杂工程问题的预测与模拟,并能够理解其局限性。
3.素质
(1)能够理解和评价针对智能制造领域的工程实践对环境、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影响。
(2)具有人文社会科学素养、社会责任感,能够在工程实践中理解并遵守工程职业道德和规范,履行责任。
(3)能够在多学科背景下的团队中承担个体、团队成员以及负责人的角色。
(4)能够就智能制造领域的复杂工程问题与业界同行、不同岗位级别人员、社会公众进行有效沟通和交流,包括撰写报告、陈述提案、推行措施、收集反馈等。并具备一定的国际视野,能够在跨文化背景下进行沟通和交流。
(5)理解并掌握工程项目研发管理的原理与经济决策方法,并能在多学科环境中应用。
三、修业年限
最低修业年限 2.5 年,最高修业年限不超过 5 年。
四、主要课程
高等数学、计算思维与程序设计 C、智能制造工程导论*、机械制图与计算机绘图(AutoCAD)、线性代数、电工与电子技术、机械制造技术基础、机械原理与机械设计、工业物联网*、智能生产运作管理、人工智能基础*、可编程技术与机电控制 PLC、工业机器人技术与应用、智能传动及控制、无线网络技术、机电一体化产品设计、智能传感器与检测技术等。
五、课程设置及学时学分分配
设置公共基础课程、专业教育课程和实践教学课程三个模块,总学分 90 学分,总学时 1628 学时。其中,公共基础课程 23 学分,合计 414 学时;专业教育课程 57 学分,合计 1026 个学时;实践教学课程 10 学分,合计 188 个学时。
六、教学形式
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成人学生的实际情况,灵活采用线上直播、网络课件学习、线下面授辅导等多种形式相结合。其中,线上(含直播教学)教学比例约占 40%,线下教学比例不低于人才培养方案规定总学时的 20%。
七、考核与毕业要求
1.课程考核
立足课程特点和人才培养基本要求,将过程性考核与终结性考核相结合。公共基础课程和专业教育必修课程的期末考试原则上为闭卷考试,专业教育选修课程采用开卷考试、大作业、小论文等形式。课程期末考试成绩占总成绩比例原则上不低于 40%,不超过 80%。
2.毕业要求
实行学分制,毕业学分要求不低于 81 学分,其中必修 75 学分。
八、学位授予
符合《宁波大学授予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学士学位办法》条件者,授予工学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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